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处置一批公务用车,共8台,原值2824602元。该批车辆因已计提完折旧且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报废处置。
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该批车辆均符合报废条件,同意报废处置。
该批车辆于2024年5月28日处置完毕,处置收入8731.80
元,已上缴非税。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513539
附件: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部分车辆报废处置的资料
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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