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由宝安区人民政府于1985年创办,属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成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岗位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岁以下;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电脑,有机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岗位职责
1.派至区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工作;
2.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来访接访;
3.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认真办理上级信访机关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等。
四、工资待遇
税前月平均收入5500元左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2日(星期三)。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的电子文本和《应聘人员基础信息表》(附件)压缩后发至邮箱1114604335@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文员。
(二)面试
电子资料经审合格者,按要求参加面试:
1. 纸质材料核验
(1)核验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9:30。
(2)核验内容:身份证、学历证(含学历验证报告)及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核验原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
纸质材料经审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要求:面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聘用,择优录取。
3.材料核验和面试地点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宝安区宝安教育城学子路4号)。
(三)成绩公布
5月27日(星期一)前在学校校园外网公布拟录用人员情况(http://bazyxx.baoan.edu.cn/default.htm)。公示时间3天。
(四)聘用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学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聘用。
附件:应聘人员基础信息表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刘老师,手机:1598682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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