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设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拟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编制拟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协助组织自主招生考试;拟定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并将以上工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布考生成绩;将拟录取考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三)设立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大纲的组织编制和审定、命题、阅卷、面试、*、评分、录入分数等组织选拔考核工作。
(四)设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学校监督与申诉工作,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问题。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问题。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普高考生:环境艺术设计只招收美术类考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且2018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在190分(含)以上。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835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含中专、职中、技校)362人。
第十七条 我校美术类自主招生专业包括:650111环境艺术设计、650118首饰设计与工艺。
第十八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及转专业。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九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1.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采用院校自主命题*(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校测采用面试,分专业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1。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
1.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对所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进行评测。
2.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2。
(三)面向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后,可免试录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技能证书”并公示,但考生仍需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方式
1.考生于3月1日至1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gzks)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缴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
2.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毕业生)及“获奖免试生”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选择1个专业进行报名。
3.中职考生所在学校须认真审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院校公章,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学校签名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报考;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0cm,肝功能异常,患有慢性痢疾、鼻炎、下肢静脉曲张、嗅觉迟钝的考生慎重报考;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5.外语语种要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普通高中生报考物流管理(TAFE),考生外语学业水平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报考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考生外语学业水平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
第二十一条 请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考试大纲。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24日上午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我校参加考试。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
第二十三条 3月29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确定。4月1日前我校对文化素质考试(学考)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办法: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满分值的40%。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六条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第二十七条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九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就读,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一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院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三条 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2018年1月24日 | 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
2018年2月上旬 | 公布自主招生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招生宣传,公布考试大纲。 |
2018年2月25日至2月28日 |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
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 | 报考考生登陆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www.eeagd.edu.cn/gzks )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2018年3月17日前 | 我校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未在3月17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
2018年3月18日 |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资格考生名单,编排考场。 |
2018年3月19日 | 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2018年3月24日上午 | 中职毕业生到我校参加文化基础考试。 |
2018年3月26日 | 我校公布入围“校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技能*(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考生名单。 |
2018年3月27日至28日 | 入围职业技能*的中职毕业生缴交技能考核费用(缴费方式根据省考试院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
2018年4月1日前 | 我校组织“校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技能考核(面向中职毕业生)。 |
2018年4月9日至13日 |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2018年4月15日前 | 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省招办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于8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九章 体检要求
第三十四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根据有关要求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另行通知;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1600元。
第三十七条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各专业报考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八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四十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陈曦
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传真号码:0757-22329982
第四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传真:0757-22327187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1日
附件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 | 考核方式 | (体育/音乐/美术)2018年统考成绩 | 备注 |
1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3年 | 3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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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3年 | 5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
3 | 应用化工技术 | 3年 | 10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不招色盲。 |
4 | 工业分析技术 | 3年 | 11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不招色盲。 |
5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年 | 5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不招色盲色弱。 |
6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2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不招色盲。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0cm慎重报考。 |
7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45 | 10000 | 2个D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美术术科统考≥190 | 不招色盲。 |
8 | 园林技术 | 3年 | 50 | 641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
9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3年 | 4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
10 |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3年 | 30 | 1300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外语学业水平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 |
11 | 酒店管理 | 3年 | 9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
12 | 旅游管理 | 3年 | 3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
13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年 | 4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
14 | 社会工作 | 3年 | 6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
15 | 文秘 | 3年 | 3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
16 | 应用英语 | 3年 | 4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 |
17 | 应用日语 | 3年 | 20 | 5250 | 1个C及以上 | “学考”+“校测” | / | 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85分及以上。 |
附件2: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对应中职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只需以下证书的其中一种) | 证书颁证单位名称 | 证书等级要求 |
1 | 康复治疗技术 | 护理,助产,营养与保健,康复技术,中医护理,中医,中医康复保健,中药,中药制药,中药 | 3年 | 10 | 6410 | 保健按摩师,保健刮痧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美容师,心理咨询师,养老护理员,医药商品购销员,艺术化妆师,营养配餐员,育婴员,中药调剂员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保健调理师,生殖健康咨询员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多媒体制作 | 3年 | 60 | 6410 | 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办公设备维修工,电信业务员,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电子商务师,动画绘制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微机)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检验员,计算机乐谱制作师,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网络课件设计师,网络设备调试员,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音视频设备检验员,音响调音员,印前制作员,制图员,智能楼宇管理师,助理电子商务师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多媒体软件制作、 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 、计算机局域网操作、局域网管理、数据库应用、图形图像处理、网页制作、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电子电路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调试工,计算机应用,软件操作,软件技术,商业美工,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网络管理,网络应用工程,移动电话机维修工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3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中餐烹饪,西餐烹饪,烹饪(中式烹调),烹饪(西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饭店(酒店)服务,公共营养保健,保健按摩 | 3年 | 35 | 5250 | 餐厅服务员,茶艺师,公共营养师,烘焙工,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调酒师,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营养配餐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导游员资格证 | 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及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职业点菜师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4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民族美术,美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珠宝首饰鉴定与营销,摄影摄像技术 | 3年 | 42 | 10000 | 办公设备维修工,包装设计师,宝石琢磨工,宝玉石检验员,裁缝,采购师,出版物发行员,地毯设计师,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电子商务师,动画绘制员,多媒体制作员证书,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服装模特,服装制作工,工艺品雕刻工,广告设计师,贵金属首饰(钻石),贵金属首饰机制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花卉园艺工,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计算机(微机)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检验员,计算机乐谱制作师,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家具设计师,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鉴定估价师,精细木工,景观设计师,景泰蓝制作工,录音师,模具设计师,皮革加工工,皮具设计师,平版印刷工,柔性版印刷工,摄影师,室内装饰设计师,手工木工,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陶瓷装饰工,通信网络管理员,玩具设计师,网版印刷工,网版制版工,网络编辑员,网络课件设计师,网络设备调试员,形象设计师,艺术化妆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音响调音员,印花工,印前制作员,营销师,制图员,装饰美工,装饰装修工-金属工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多媒体软件制作、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Protel3Dstudio服装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商业美工、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程序员、计算机建筑辅助设计、计算机局域网操作、计算机图像制作员(AutoCAD)、局域网管理、图形图像处理、网页制作,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美术基础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裁剪工,插花员,道具师,电子测量工,动画绘制员,缝纫工,缝纫品整型工,服装CAD,服装裁剪工,服装设计师,服装制作工,工业设计师,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软件工,剪辑师,教育基础综合证书,剧装工,绿化工,美工师,平面设计,商品展示设计师,商务策划师,商业美工,手机游戏设计,首饰设计师,数字视频策划制作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网络管理,网页设计师,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游戏美工设计类,照明师,置景师,珠宝首饰设计师,珠宝首饰营业员,装潢装饰设计类,装饰装修工-打胶工,装饰装修工-涂裱工,装饰装修工-镶贴工,钻石检验员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5 | 酒店管理 | 会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文秘,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饭店(酒店)服务,导游 | 3年 | 82 | 5250 | 保健按摩师,采购师,餐厅服务员,茶艺师,电子商务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公关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咖啡师,客房服务员,客户服务管理师,客户服务证,礼仪主持人,秘书,品酒师,评茶员,前厅服务员,人力资源管理师,收银员,调酒师,维修电工,物流师,物业管理员,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项目管理师,信用管理师,营销师,营养配餐员,营业员,展览讲解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营销师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导游员资格证 | 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 | 初级及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会计证书,旅游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房地产中介服务经纪,高级营销员,会计电算化,会展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酒店英语,康乐服务员,面点师,商务策划师,商务秘书,涉外秘书,收购员,通用管理,文秘,营业员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6 | 旅游管理 | 商务英语,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会展服务与管理,文秘,饭店(酒店)服务,导游,电子商务,会计 | 3年 | 40 | 5250 | 餐厅服务员,茶艺师,电子商务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公共营养师,公关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咖啡师,客房服务员,客户服务管理师,美发师,美容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前厅服务员,人力资源管理师,收银员,调酒师,物业管理员,西式烹调师,营销师,展览讲解员,中式烹调师,中英文秘书证,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导游员资格证 | 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 | 初级及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会计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会计证书,旅游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国际互联网应用操作员证,会计电算化,会计证,会展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酒店服务员证,酒店管理,酒店英语,康乐服务员,旅游管理,旅游计调师,旅游咨询师,商务策划师,商务秘书,涉外秘书,文秘,医药营销员,营业员,助理酒店管理师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7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电子商务,商务英语,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烹饪(中式烹调),饭店(酒店)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茶艺 | 3年 | 55 | 5250 | 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计算机操作员,展览讲解员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导游员资格证 | 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及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图像处理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美术基础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高级陈列展览设计员,高级会展业职业经理人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8 | 应用英语 | 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商务韩语,商务法语,旅游外语 | 3年 | 26 | 5250 | 电子商务师,公关员,呼叫服务员,话务员,计算机操作员,秘书,速录师,网络编辑员,展览讲解员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导游员资格证 | 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及以上 | ||||||
报关员,打字员,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国际商务跟单员,货代员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9 | 应用日语 | 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商务韩语,商务法语,旅游外语 | 3年 | 12 | 5250 | 电子商务师,公关员,呼叫服务员,话务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秘书,收银员,速录师,网络编辑员,物流师,营业员,展览讲解员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导游员资格证 | 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及以上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B级及以上 | ||||||
报关员,打字员,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国际商务跟单员,货代员,推销员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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