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文件
深宝职校党〔2015〕3号
关于印发《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现将《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自按照责任清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中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深宝教党〔2015〕12号)、《中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我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现对我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校党委书记、校长 胡 龙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组织分析和判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确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
3.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4.每年至少两次分别与班子成员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5.经常听取校党委纪委委员有关执纪监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6.定期听取学校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和干部管控存在问题情况的汇报。
7.及时研究干部队伍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明确工作措施要求。
8.协助支持校党委纪委委员组织案件查办,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切实维护执纪办案的严肃性。
9.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严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以及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室或专业部,与党委纪委委员与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约谈。
10.定期向局党委和局纪委汇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1.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二、校党委副书记 李日升
1.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行政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积极协助校党委书记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 分析和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向校党委提出工作建议。
4.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认真抓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特困生补助等项目管理的日常抽查,抓好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6.抓好分管行政部处室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与监督,认真了解分管处室人员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7.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8.每年至少两次与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9.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三、校党委纪委委员、副校长 崔永民
1.落实“一岗双责”,对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负总责,对分管行政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积极协助校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参谋助手作用。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协助校党委组织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
4.支持和协助局纪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及时向校党委和局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组织对学校纪检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5.抓好分管处室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与监督,认真了解分管处室人员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坚决铲除招生入学领域产生腐败的土壤,对招生腐败行为零容忍。
7.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8.每年至少两次与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9.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四、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宁富国
1.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行政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督促分管处室、指导挂点专业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5.抓好分管处室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与监督,认真了解分管处室人员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7.每年至少两次与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8.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情况。
9.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五、副校长 刘贵丹
1.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行政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督促分管处室、指导挂点专业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加强分管领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认真抓好工程项目管理的日常抽查,抓好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5.抓好分管处室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与监督,认真了解分管处室人员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7.每年至少两次与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8.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情况。
9.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六、校党委宣传委员、副校长 徐 格
1.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行政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督促分管处室、指导挂点专业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管理,组织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
5.抓好分管处室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与监督,认真了解分管处室人员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7.每年至少两次与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8.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分管处室和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情况。
9.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七、工会主席 罗维振
1.落实“一岗双责”,对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指导挂点专业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定期听取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抓好学校工会、女工委工作,严明纪律,强化教育和监督,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5.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6.每年至少两次与挂点专业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7.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挂点专业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情况。
8.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八、校党委组织委员、行政部部长 张振国
1.落实“一岗双责”,对行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 配合学校纪检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3.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组织研究部署行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行政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加强对行政部干部队伍管理,认真了解学习干部队伍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5.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行政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6.每年至少两次分别与行政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7.定期向校党委书记报告行政部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8.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九、校党委统战委员、机电部部长 操柏松
1.落实“一岗双责”,对机电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按照上级和校党委部署,组织研究部署机电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行政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加强对机电部干部队伍管理,认真了解学习干部队伍落实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4.每年至少一次分别听取机电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两次分别与机电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6.定期向校党委书记报告机电部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7.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分工承担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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