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区教育局党委《中共宝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宝安区党内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宝组〔2015〕85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纪实工作实行档案化规范管理
(一)各党支部要建立《党组织生活全程记录台账》并认真填写,详细真实的记录党内组织生活情况。
(二)全面收集、及时整理谈心谈话记录、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措施、党日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重要问题调查情况及结论等各类党内组织生活原始资料。
二、工作要求
(一)请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办将适时组织检查。
(二)每次组织生活结束后,请各党支部书记对纪实内容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附件:(深宝组15085号)中共宝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宝安区党内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委 员 会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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