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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商贸部与花样年彩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3-08-31 10:11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218 【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名称为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和花样年彩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联合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
  第二条  本管委会的性质是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的监控和协调机构。是进一步推进联合办学工作进程,解决联办实际问题,深化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根据企业用人需求预测校企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专业发展方向,提出招生计划数量。
  (二)审定校企合作制定的学生实习实训安排及有关规定。
  (三)处理校企合作重大事项。

第三章  组  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共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下设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置主任两名,秘书一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校企双方人员构成。

第四章  运  行

  第六条  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合作办学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要主任委员参会的,由常委会主任召集会议。常规管委员会由秘书召集,联络各委员。联合管理委员会的重大事项须经联合管理委员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联合管理委员会每次全体会议,须做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委员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有权了解与合作办学有关的教育教学过程及管理情况,有权就委员会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或质疑。任一委员对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质疑涉及到合作方的,可通过本方联络人向对方联络人提出,对方须在一周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由联合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实行。
  第十条  本章程未提及的其他事项,由联合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联合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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