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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5 00:00 发布单位: 职业教育(集团)职业 浏览量: 579 【公开】

各党支部,各青年教职工,各班级:

根据区教育局和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工作。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党员“1+1”结对  促学校内涵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帮扶活动,营造互助共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学校发展基础。

三、参加范围和时间

(一)帮扶人员:各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活动)。

(二)帮扶对象:①青年教师(教职工);②学困生。行政部党员参加第①“青年教职工”项。

(三)帮扶时间:415630日,为期两个半月。

四、工作内容

(一)每一名党员与一名青年教师(教职工)结对,进一步提高帮扶对象的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工作能力水平)。主要内容包括:①党员与结对青年教师(教职工)交流谈心2/月以上;②专业部党员听结对青年教师的课1/月以上并于课后交流;③党员指导结对青年教师(教职工)解决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难题或指导参加教育教学竞赛2例以上。

(二)每一名党员与一名学困生结对,进一步消除帮扶对象的思想困惑,提升帮扶对象的就业竞争力。主要内容包括:①党员向结对学生了解思想情况、交流谈心2/月以上;②党员观察、指导并记录结对学生的某一项行为或能力水平(如出勤、文明礼貌、表达能力、学业情况等)的发展变化过程;③党员评估结对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向班主任反馈结对学生的成长变化过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415日—420日):确定帮扶对象。行政部党支部的帮扶对象,应尽量覆盖至各部门;专业部党支部的帮扶对象,青年教师应覆盖至各专业、文化基础学科,学困生应覆盖至各专业、年级、兼顾校外实习生。各党支部填写《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帮扶工作参加对象登记表》(附件1),于421日前报校党委实践办备案。

(二)第二阶段(421日—630日)落实、总结帮扶工作。各党支部须组织支部委员分组指导党员落实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分阶段填写《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帮扶工作情况记录表(青年教师/教职工)》(附件2)和《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帮扶工作情况记录表(学困生)》(附件3);每月初自查上一个月的帮扶记录情况;帮扶的主要工作结束后,总结帮扶成果和不足。附件2和附件3的原始材料经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后,于623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报校党委实践办。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早动员部署。各党支部接本通知后应尽快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明确党员帮扶对象,指导帮扶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信息互通。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期间,应注重宣传配套工作。各党支部至少1篇图文综合信息,反映本部工作开展情况。

本工作的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党委实践办综合组刘有雄同志(27590998  QQ1877109106)。

联系人:刘    电话:27591802

 

附件:1.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帮扶工作参加对象登记表

2.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帮扶工作情况记录表(青年教师/教职工)

3.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帮扶工作情况记录表(学困生)

 

 

             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4


        详见附件:

        关于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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