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材料、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材料”)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材料管理是学校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执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
(二)各种材料是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物质基础,各职能部门应认真管理。
(三)财务室为学校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
二、材料范围
材料是指凡一次使用后不能复原的物资,如一次性笔、纸张、各类教学、实训耗材等;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下,使用期不到一年的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工具、量具、教学仪器等;因此,本规定中所称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生产基建、行政后勤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设备固定资产的物资。
本规定以下部分把材料、低值易耗品统称为材料。
三、计划管理
(一)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政策或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定额、储备及实际消耗统计,结合部门和学校预算制订;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重点,保证供应。
(二)各类办公用品、打印纸张、清洁卫生工具等教育教学常规材料以专业部、科室为单位进行计划,列入专业部预算;各专业部在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常规教育教学物品用量及专业部预算,按总务处统一格式填报《采购计划》,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由学校财务、主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批。
学校大型活动(校运会、艺术节、竞技节等)所需材料由主办单位进行计划,列入学校预算。
零星专用材料,必须按小额工程物品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其它材料或零星材料,所需专业部或部门列明材料的规格、单价、用量、总价,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批准后的材料购置计划,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四、采购
(一)材料采购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对未定型的、或质量价格不确定的,不得采购。
(二)学校总务部门统筹学校各科室和各专业部材料的采购,学校采购员执行材料采购。
(三)材料采购必须坚持验收合格、入库后才能付款。
(四)采购人员要廉洁奉公,掌握材料业务知识,了解市场信息,厉行节约。
(五)对无计划无审批的材料采购、或无正式发票的材料采购、或审批后不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私自进行的材料采购,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五、保管
(一)仓库设置。按集中统一的原则,防止同一品种多头设库的现象。
1.总务处设立房屋维修材料库,劳保、办公用品库、五金交电库和家具库。
2.教学处设教材材料库、及体育、教具库。
(二)材料进库验收
1.材料进库应实行先验收后入库,分类存放,验单挂卡,检查质量,做到账物相符。
2.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盈余、损坏、质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收货人应拒收。
3.随材料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质量说明书等必须点清并妥善保管。
4.验收入库的物品应及时填写入库单记账、立卡。
(三)材料的发放:
1.以专业部预算所计划采购的材料、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计划采购的材料、实训耗材等,在采购以后,经资产管理员监督并参与验收后,由专业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专业部(实训室)统一领取或存入专用库房。
各科室、各专业部根据用量、计划等实行按需或定量发放材料。
2.使用部门或使用人领取物品时,要填写领用记录。
(四)材料的盘点:
每学期期末,资产管理员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各科室、各专业部材料的盘点工作,对盘点中发现的损坏、丢失等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定。
(五)材料的调剂与回收:
总务处对长期不用的物品,应积极作好调剂调度;对废旧材料,应及时回收,迅速处理,充分发挥材料效益。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领用物品审批表
附件: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领用物品审批表
部门(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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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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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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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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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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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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