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证学生健康,规范健康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
规定。
一、学生健康档案和学生健康卡片
校医室及各部德育处须有序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材料。
(一)建立学生特殊体质档案和病历材料
1.新生入学期间,校医室按照区教育局要求印发《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和《学生病历》至专业部。
2.专业部组织每一位新生填写“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和“学生病历”并收齐,其中“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须由家长签名。
3.专业部德育处统一将“学生特殊体质填报表”中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材料汇总至“特殊体质汇总表”,并要求学生提供医院的病历材料及需要保护的建议。
4.专业部将以上四项材料汇总后交校医室,校医室根据上报情况对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提出完善的保护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并按要求上报至教育局。“学生病历”按班装订好存放校医室作为学生平时诊病用。
5.专业部德育副部长(副主任)将校医室反馈情况传达至班主任、体育教师、生活教师、学生家长及其它各相关任课教师,监督落实做好对学生的特殊保护。
(二)建立学生健康卡片
1.按照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要求,由学生处和校医室进行学生常规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专业部协助学生体检工作的落实完成,财务室负责学生体检费用的收取。
2.专业部须有专人负责组织落实,班主任协助做好体检费用收取、体检表格的下发和体检注意事项传达等,任课教师带队进行体检并做好学生体检时的安全维稳和体检表的回收核对工作。
3.校医室审核、汇总学生体检结果并反馈至专业部和上级教育部门。
4.专业部德育副主任负责落实传达有异常学生的复查、跟踪和保护。
5.学生体检卡在学生毕业时入档。
二、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学生备案
(一)由学生处和校医室组织各部德育处给每位新生和中途转入的学生下发《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和《温馨提示》。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先阅读《温馨提示》,再填写《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和《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并同时签名。若填报有特异体质的学生,须向学校提供街道一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材料。
(二)各部以班为单位收齐《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和存在特异体质学生的“医院病历材料”,附上《病历封面》和本班级学生花名册,将《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按花名册顺序编号和排序。
(三)各部将《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中报有特定疾病或特异体质的学生资料汇总至《宝安区学校学生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情况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校医室。其余的纸质材料也一律上交校医室。
(四)校医室将全校资料汇总,对确实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提出相应的保护意见和反馈,按要求提交教育局。同时将相应保护措施和注意事项反馈回各部。
(五)各部按医院和校医室的反馈建议对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做好相应保护,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相关要求:
1.为更好地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专业部须高度重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学生及家长认真传达到位。要求学生须如实上报存在的特异体质情况,防止虚报、漏报,否则责任自负。
2.各专业部建立由班主任、校医、心理教师、体育教师、其他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组成的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管理网络,大家各尽其责,及时发现、报告、排除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生活中出现的身体、心理方面的异常情况。
3.各专业部(德育)须建立由校医室反馈回来的学生的健康档案资料,全面保护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专业部在更换新的班主任、体育老师、生活老师或其他相关老师时,或在举行各种体育竞技及其他活动时,应将存在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到位并给予学生相应保护。
4.学期中间从外转入的新生,专业部必须在转入时给学生下发《在校学生特定疾病信息调查表》、《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病历》和《温馨提示》,督促填写并上报和建立相关材料。
5.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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